济宁爆破拆除公司--爆破拆除有什么要求
发布时间:2021-09-17 访问次数:
(1)济宁爆破拆除工程项目的设计务必按《爆破安全规程》(GB6722)规定级别做出安全风险评估,并经当地的相关部门审核准许后才可执行。
(2)济宁爆破拆除工程项目的执行应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领导下建立爆破指挥部,应依照施工组织设计确认的安全距离设定警示。
(3)济宁爆破拆除单位务必拥有所在地公安机关下发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担负相应等级的爆破拆除工程项目。爆破拆除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人员应具备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工作证,从事专业爆破拆除施工的工作人员亦应执证上岗。
(4)选购爆破器材,务必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爆炸物品选购许可证》,到特定的供应点进行选购,爆破器材禁止赠送、出让、出售、出借。
(5)运送爆破器材时,务必要向所在地法定部门申请领取《爆破物品运送许可证》,并依照规定的路线运送,派专业人员进行押运。
(6)济宁爆破器材的临时保管地点,务必要经当地的法定部门准许,禁止同室保管与爆破器材无关的物品。
(7)济宁爆破拆除的预拆除施工应保证建筑安全和稳定,预拆除施工可选用机械和人工方法拆除非承重的墙体或不影响结构稳定的构件。
(8)济宁爆破拆除的预拆除就是指爆破执行前有必要进行部分拆除的施工。预拆除施工能够减少钻孔和爆破装药量,清除下层障碍物(如非承重的墙体)有利于建筑塌落破碎解体,烟筒定向爆破时开凿定向窗口有利于倒塌方向准确。